农民总理陈永贵与毛主席的人民管理国家战略耿来意 陈永贵是一位农民,他曾官至副总理;陈永贵是一位副总理,但他同时还是一位农民。 他从农民至副总理是一个传奇;他做了副总理却还保持着农民的身份,也是一个传奇。 这样的传奇,只有毛主席时代才能书写得出。 陈永贵曾留言:
毛主席为什么会把一个农民捧得那么高?除了农民总理陈永贵,其实还有工人总理吴桂贤,还有解放军总理,还有众多的各行各业的优秀的普通人走上了重要的国家管理岗位。 这不是毛主席一时心血来潮,突发奇想,标新立异,或者仅仅是针对这几个农民、工人、解放军的临时性安排,而是在实施一项伟大的战略:
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主席与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等一起,系统地阅读学习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他们一边学习,一边讨论,一边思考,在读的过程中,毛主席发表了许多评论,也写了不少批注。在读到教科书说1936年通过的新的苏联宪法“不仅仅是宣布劳动者有劳动权利,体息权利,受教育权利,年老、患病及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保证的权利,而且采取多种措施,来保证这些权利”时,毛主席批注:
在读完整个段落后,毛主席评论说:
针对这一段落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就创造了保证劳动者实际享受各种权利的牢固的经济基础。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民主就表现在这里”,毛主席指出:
毛主席清楚地指出社会主义的中国,要让人民来管理国家,只有人民来掌握了管理国家的根本权利,其他的一切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于是有了“鞍钢宪法”。 1960年3月22日,毛主席为转发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起草中央给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市区党委等的批语。批语写道:
鞍钢宪法成了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原则,这一管理制度在1961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中得以正式确认。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这就是鞍钢宪法的核心“两参一改三结合”,工人成了企业的管理者,而不是“打工人”,也不是“被雇佣者”,工人取得了管理企业的根本权利。 于是有了“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 1968年8月25日,《红旗》杂志发表毛主席拟写题目并进行重要修改的文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文章中指出:
他改写的主要内容还包括:
于是有了工农兵管理学校。 1968年9月上旬,毛主席审阅《人民日报》的调查报告《农村的教育革命必须依靠贫下中农》,他在这篇文章介绍营口县水源公社开展教育革命的经验“就是学校的革命师生和贫下中农结合,紧紧依靠贫下中农,开展一场教育革命的群众运动”之后,加写:
于是就有了从工农兵中选拔技术人员和意识形态人员的道路。 1968年8月31日,毛主席审阅上海市革委会报送的调查报告《上海工人技术人员在斗争中成长》,建议在《红旗》杂志上发表。他在为《红旗》杂志起草的编者按语中写道:
1973年10月1日,两报一刊发表国庆社论《认真学习,继续前进》。社论发表毛主席的最近指示:
于是就有了工农兵占人大代表的大多数。 1974年10月11日,经毛主席审阅同意,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四届人大代表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
于是,就有了陈永贵、吴桂贤等一批工农兵出身的先进人物走上了各级政治舞台。 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陈永贵、吴桂贤被任命为副总理。 农民出身的陈永贵仍拿大寨的工分,每天工分值1.5元,省里每月给他补助100元,国务院每月补助36元,这就是他当总理全部的收入。 纺织女工出身的吴桂贤,拿的是西北国棉一厂的工资,每月76元。当时政治局开会或国务院开会,喝茶水要交2角钱的茶叶费,吴桂贤每次都只喝白开水,服务员问她:“吴副总理,您为什么不喝茶?”他笑笑说:“我不爱喝茶,怕睡不着觉。” 1975年5月3日,毛主席在中南海游泳池住处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他在同陈永贵握于时说:
按照毛主席的指示,陈永贵与吴桂贤实行“三三制”,每年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回原单位劳动,三分之一时间到各地调查研究。 在属于上层建筑的文艺领域,毛主席也着力用无产阶级的新文艺取代满屏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表现工农兵,突出工农兵,所有这一切,目标只有一个:
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是毛主席参加革命的初心和不可动摇的使命。 1919年8月4日,毛主席在《民众的大联合(三)》中即喊出这样的口号:
1920年6月至11月,因对北洋政府的失望与痛恨,毛主席热心于“湖南自治”运动,在一篇《释疑》的文章里,他写道:
在一篇《“湖南自治运动”应该发起了》的文章里,他写道:
其后,毛主席走上了人民革命的道路。 在井冈山的斗争中,他成立“民众政权”,行使权力的机构是“工农兵代表会”。在红军中建立各级“士兵代表会议”,军队的性质是为人民打天下,是一支名副其实的人民的武装。 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牺牲,其最终的目的无不是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人民大众的政权,一个人民大众组成的国家。 这个目标实现了,社会叫新社会,国叫新中国。 1954年,我们的新国家有了自己的第一个章程,史称“五四宪法”,它规定了这个国家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它规定了这个国家的“政体”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这是人民革命取得的一项最伟大的成果。 1958年4月15日,毛主席阅中共河南省封丘县委关于介绍该县应举农业社的报告《一个苦战二年改变了面貌的合作社》后,写了《介绍一个合作社》一文。他在文章里写道:
然而,权利并非只要写在纸上就万事大吉了,即便在社会主义时期,依然存在着阶级,存在着阶级斗争,也就存在着领导权的争夺。只有继续革命,才能捍卫人民的权利,巩固人民革命的成果。 毛主席一刻也没有停止他的思考和奋斗,他要为保卫人民的权利拚尽最后一点力。 这就是历史的脉络和逻辑,如此清晰,也如此让人感动,如此让人心痛。 毛主席晚年做的一桩桩事情,是后毛泽东时代最被人诟病的,最让人难以理解的,而恰恰,他做的,无不是他对革命初心的最后坚守,是对人民权利的最后捍卫。暮色苍茫里,他长缨在手,欲与苍龙试比高,却留下“江山靠谁守”的悲歌。 毛主席逝世之后,一切都在悄悄改变,农民总理陈永贵黯然地离开了政治舞台,做回了他的农民,当然,悄然离开的还有许多许多。 历史常令人困惑,现实常令人困惑。 当今天的我们重读毛主席的批注“最大的权利是管理国家”,重读毛主席的评论“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重新回顾毛主席当年那一番番部署,“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工农兵管理学校,人民占领舞台,农民当总理,怎能不叫人感概万千? 他是在落实宪法“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庄严承诺啊!他是在布局人民管理国家的大战略啊! 如果“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怎么可能会有几千万工人的下岗运动? 如果“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怎么可能会有“996”福报? 如果“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怎么可能会有“恶意讨薪”这样的怪论? 如果失去了管理国家的权利,劳动者就失去了保证。 毛主席的话已经得到了验证,还将继续得到不断地验证。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会理解了毛主席晚年所做的那一件件,一桩桩,乃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壮举,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