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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郸城一企业大股东设局“巧离婚”,套路投资机构数千万资产

财务数据造假、违规经营、几位原始股东不约而同的离婚、房产等家庭财产均归配偶、债务留给自己、投资方拿不到收益本钱还不翼而飞,这些堪比商战电影的情节却在河南省郸城县的一家民营企业真真实实上演了。
 
  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润资本”)成立于2010年12月,是宁波市规模最大的私募股权资本管理机构之一。2012年底,君润资本看中了河南省郸城县一红薯加工企业,经过走访调研,对企业法人赵天学的身份背景比较认可,再加上法人和几位原始股东对公司远景规划的承诺,君润资本决定联同宁波金开、宁波金投、君润恒隆、蒋会昌、佛山优势(以下简称:“投资方”)对河南天豫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豫薯业”)进行A轮投资,打算规范经营流程使其登陆资本市场,以获取投资收益。
 
  据了解,2013年7月,投资方与天豫薯业赵天学、陈振宇、孙善功、张雪、赵辉五位原始股东签订了《河南天豫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并按约定向天豫薯业汇款3750万完成投资。
 
  “天豫薯业法人赵天学是周口市人大代表、郸城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2011年度周口市首届十大经济人物、郸城县优秀共产党员,这些背景足以让投资方放心投资,谁知投资款到账后,天豫薯业并未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多次催促后才于2015年6月完成变更手续,期间天豫薯业违规经营状况一直未改善,公司向赵天学等原始股东发出的两次规范整改函又杳无音讯。无奈之下,君润恒隆于2017年3月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要求天豫薯业提供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诉讼当中,天豫薯业提供了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经过比对分析发现其提交的审计报告虚构了数据,因为河南正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中显示:分配股利、利润、和垫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1亿余元,减去《利润表》中显示的2100余万财务费用,得出2016年度分配股利、利润8900余万元的结论,但投资方却从未收到过利润分红。再加上天豫薯业赵辉、郭林二人递交的《河南天豫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人赵辉、郭林关于<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要求河南豫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正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审计报告进行说明的律师函>的相关说明》(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相关说明),更加印证了天豫薯业财务造假的事实。”君润资本法务总监王律说。
 
  王律向记者展示了天豫薯业提交的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和审计报告相关说明,《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页面均加盖了天豫薯业的公章、法人赵天学的印鉴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振宇的印章。审计报告相关说明出具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加盖有天豫薯业公章和赵辉、郭林二人签名,说明中提到“以下说明仅代表我们个人意见,不代表天豫薯业、河南豫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正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意见。”、“赵辉作为天豫薯业的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2015年以来历次的董事会会议中均没有审议过公司分红的议案,也没有收到过分红款。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体现的分红事项不存在。”以及“河南豫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正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不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执业质量不高,出现明显的钩稽关系错位”等内容。



  关于这份审计报告相关说明的真实性,天豫薯业股东、时任董秘赵辉表示:“我的股份早就被拍卖了,工商信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变更,2017年底我就离开公司了,时间长了记不清楚写没写过这样的说明了。”
 
  天豫薯业法人赵天学说:“我对上市这些也不懂,当时有董秘,这些事都是董秘负责,2017年底公司经营不下去的时候,人都走了,现在公司进不去,也没办法查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份说明,不过分红是不存在的,因为自从他们投资以后就没分过红。”
 
  致电河南豫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是我负责的,我不清楚、不知道。”随即挂断电话。河南正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电话无人接听。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投资方与赵天学等人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赵天学、陈振宇、孙善功、赵辉、张雪五位股东按照君润恒隆、蒋会昌、宁波金开、宁波金投四家股东投资额年利率30%计算支付股权回购款。赵天学等五被告只有孙善功于2019年4月3日提起上诉,但因未及时缴纳上诉费被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判决生效后,执行过程中阻碍重重,投资方起诉的是赵天学等五位原始股东回购股权,影响不到天豫薯业其他股东的利益,但2020年7月天豫薯业毫无利害关系的张某宪等七位小股东却到郸城县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投资协议无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投资方代理律师王宇星表示。
 
  王律气愤地说:“不仅如此,回购案件执行时发现赵天学等几位被执行人名下均无财产,委托律师调查财产线索时发现,赵天学等几位公司主要实际控制人早在知情权与股权回购诉讼时,就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间不约而同地离婚了,并且无一例外地将房产等主要财产分割给了配偶,自己承担债务。更为讽刺的是,股东孙善功本次离婚前刚与女方复婚不到半个月(2018年11月28日两人复婚,2018年12月10日两人离婚),这不是明显在转移财产嘛!”


  通过天眼查查询,天豫薯业法人赵天学、股东赵辉等人均为失信被执行人。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原则,因此,诚信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也是企业必须践行的行为准则。
来源:纳税人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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