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崂村改历程复杂,政府主导责任重大
原北崂村的村改工作历经多年,涉及多个关键环节,且均由崂山区相关部门主导、经办。2002年3月17日,中崂、北崂两村委向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呈报旧村改造选定开发单位的请示,选定青岛环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开发商。同年3月11日,在街道办同意下,两村委与该开发商签订村庄改造《协议书》,确定占拆补北崂办公房1200平方米,中崂1000平方米。
2010年,崂山区在村改进程中动作频繁。9月8日,同意征地办公室与北崂村签订崂征字[2010]10012 - 3《土地补偿协议书》,明确政府行为征收集体土地204.946亩;4月20日,拆迁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出具001号北崂成本测算报告,确定北崂村7处集体经营性非住宅建筑面积4790.98平方米,其中有证有批文用地面积19653.02平方米(29.48亩)。
随着政策调整,2010年7月16日,因崂山区政策要求不准村庄与开发商联合开发,须由土地招拍挂实施村改项目,中崂社区、北崂社区与青岛环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终止原《联建合同》,等待公开招投标。2012年8月31日,崂山区对征收集体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并与青岛环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签订《中北崂片区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明确政府负责项目拆迁、建设、综合验收的履约监督和协调责任,竞得人负责按挂牌文件确定的拆迁范围组织房屋拆迁补偿,且协议中明确非住宅1.29万平方米,含此前评估的房屋和土地。

此后,2012年竞得人注册成立青岛畅远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法人公司。2013年当地两改指挥部下达文件,明确拆迁主体责任人为青岛畅远置业有限公司,并规定了拆迁补偿办法标准等。2014年,政府批用的拆迁单位和聘用的拆迁承办单位与北崂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2015年11月3日,区相关部门与青岛畅远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2年11月25日,崂山区发布《崂山区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对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作出规定。2023年1月18日,北崂社区拆迁居民完成回迁安置,按相关文件规定,补偿金额按特定方式确定。2024年始,相关部门联合为村民办理房屋产权证。
答复自相矛盾,多项行为被指乱作为
因为崂山区主导了北崂村土地买卖、建设项目签约等全过程。同时,在不落实项目竞得人是否按协议补赔事项的情况下,又将征收的集体土地与竞得人组建的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属于不合法、不合规的乱作为。
此外,该社指出崂山区2024年9月25日给予的回复存在多处乱作为问题。例如,沙子口街道在国家修建地铁4号线时曾与站旁私营企业王某积签订过《拆迁补偿协议》,明知协议补偿处属王某积个人所有,却在《回复》意见中答复“北崂办公楼仍在王某积处用,尚未拆迁,不在补偿范围”;2024年9月25日回复件套用2024年9月26日谈话人资料;回复中称集体非住宅用房已由第三方补偿完毕,但社区未得到任何补偿;2024年依据相关文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政府提出核算经济发展用地补偿请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回复》中称“尚欠集体经济发展用地货币补偿金额2196.85万元”,却无依无据,未征求社区认可。

数据提报被指虚假,遭群众质疑
该社还指出崂山区2025年7月向市里提报的《北崂社区四类土地配置情况》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提报资料中,征收北崂土地面积、北崂村民安置面积以及北崂村补偿用地指标等数据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假数字。
基于此,该社提出明确诉求:一是要求沙子口街道公开北崂社区村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返给社区应备档的该《协议书》件,让村民安置成本公布于众;二是要求沙子口办事处公开补亏用地核算依据政策、参照的成本核算数据以及核算的公式。
北崂村村改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现已暴露在公众视野下,后续事件进展备受社会关注,希望合法权益早日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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